2017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招262人】
为配合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和“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为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64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发布《武汉市第一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少数紧缺专业或技能岗位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各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计划招聘262人,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和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单位联系方式见《目录》。应聘人员可登录《目录》中各招聘单位的网址,查询具体的招聘公告,了解报名要求、招聘流程和招聘方式等信息。
招聘单位可采取技能展示、专家考评、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对引进对象进行考试考核。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由招聘单位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定岗等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监督咨询电话: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27-83919147。
原标题:汉市第一批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公告
点击下载>>>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韶关翁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39人公告
- 2024年淄博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统计(截止到8月29日下午17:00)
- 2024下半年四川省艺术研究院考核招聘公告
- 202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公告
- 2024下半年四川省诗书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取消公告
- 2024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核查有关事宜公告
- 2024河南周口市太康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27人公告
- 2024广东惠州市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募见习生延长报名时间通知
- 2024年河北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