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招聘公告【招23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科学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核心竞争力,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我区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2017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64号)要求,拟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本次计划招聘23人,详见《蔡甸区2017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岁周岁以下。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家评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至2017年12月20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报名人员可先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73125114@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报考者姓名+报考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完整准确填报的《蔡甸区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表2)、二代身份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如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
在专项招聘的任何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通知报名人员于12月26日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及近3-5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和重要的专业工作业绩证明资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12月26日,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官组,采取与应聘人员面对面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应变能力、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由考官现场评分。面试得分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面试后于12月底,由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和量化评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