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耒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名称、数量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耒阳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有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岗位名称、数量、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数为22人。其中:市委应急办3人;市林业局基层3人;市法制办基层2人;市水利局基层6人;市审计局基层2人;市欧阳海灌区中心管理所3人;市公路局及其下属单位3人;具体岗位名称、数量、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林业局三楼报名点(杏花村酒店楼上)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e.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150元。
②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③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8年元月6日。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④笔试内容:a.讲解、林业技术、水利工程1、水利工程2、法律、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公路工程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b.文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80分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