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阳城县招用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现我局为县直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招用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范围
招用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5、其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报公益性岗位:
1、持相关证件到县人才市场(县经贸局二楼)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登录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持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创业就业股(凤凰东街109号305室)报名登记:
(1)、毕业证;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报到证;
(5)、《就业失业登记证》;
(6)、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7)、享受低保的持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8)、家庭困难的持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委相关证明材料;
(9)、靠借贷上学的持借贷相关证明材料;
(10)、2014年毕业生持户口所在地出具就业困难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二)录用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招用。对于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专项协议书》。《就业专项协议书》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待遇
所录用人员享受政府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咨询电话:2369005
联系人:许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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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