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政法部门公开遴选法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 (试行)》,经报盟编委批准,拟面向基层政法部门公开遴选4名法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的原则、方式
此次遴选法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二、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基层政法系统公开遴选4名法官。
三、遴选的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品德修养;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取得法官(或检察官)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或基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科长的年龄可以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从本盟辖区内的基层政法部门在职公务员中遴选,蒙汉兼通的考虑;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或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不满最低服务期限(5年)且所在单位不同意人员流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由遴选单位按照公开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阿拉善日报面向社会发布,同时在阿拉善党建网(http://www.als.gov.cn/zzb)及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alszy.chinacourt.org)上进行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17日。
2、报名地点: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17)。
3、报名要求:符合以上遴选条件的报名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政法部门公开遴选法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als.gov.cn/zzb和http://alszy.chinacourt.
org),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年限、任职和从事工作经历的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判职称印证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擅长写作的,可持出版发行的作品或发表、刊登的法律理论研讨文章稿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向符合遴选报名条件的人员反馈。
3、向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履职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以及综合文字写作能力。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考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在阿拉善党建网(http://www.als.gov.cn/zzb)、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alszy.chinacourt.org)上公布,考试人员可上网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派员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考察结束后,经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4名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岗位缺额人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阿拉善党建网(http://www.als.gov.cn/zzb)、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alszy.chinacourt.org)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对4名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工作关系和职务等),试用期合格者履行调入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遴选工作的纪律监督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务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严格执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报名者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4、举报电话:8332442
附件:《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政法部门公开遴选法官报名表》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