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新干县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招5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新干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被辞退人员;
3.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新干县公共卫生防保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新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2)。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新干县人民政府网站、新干县人才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新干县城滨阳路17-1号)。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新干县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户籍相关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新干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1份。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须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卫生系统需提供户籍相关证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具体专业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
5.2015年1月8日至1月9日带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干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卫生系统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最低不能低于1:2的开考比例。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
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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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