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讷河市考试选调公务员考试公告【招9人】
为缓解我市人社局、物价局公务员不足的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选调的方式补充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选调计划
选调科员总数9人,其中人社局6名,物价局3名。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本市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男性。
4、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考试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16:00
报名地址: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307室
咨询电话: 3333137
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总成绩=行政能力测试×50%+申论×50%。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
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选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已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任用,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由人社局、物价局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原标题:讷河市考试选调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