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鹤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8人】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计划我县年度编制计划,全县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拟专项招聘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15名。其中:县一中12名,县职校3名。
(二)医生岗位23名。其中:县中心医院10名,边远乡镇卫生院13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鹤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鹤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后仍在读学生。
四、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公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州、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