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3人】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1997年4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及《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5年4月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辰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3日22: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其中临床医学岗位可以兼报教育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低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办理退费手续)。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5年4月27日 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8:00。
(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 5月 23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