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福建省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补充招聘公告【74人】
因工作需要,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 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将招考信息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布。相关招考岗位信息见附件1。
2.报名(4月16日—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上班时间)。报名者可直接从湖里人力资源网站(www.xmrl.cn)下载《报名表》(附件2),也可到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报名地点: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一楼),联系电话:5620766。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4.领取准考证(5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面试时间5月7日上午,地点: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考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考数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
岗位面试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人数小于岗位拟招考数的,以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人数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体检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7.考核。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示7天。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0.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3.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时,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2:1(该比例计算出的人数以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取整的办法计算)的,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已报名的,将通知其取回报名资料)。如湖里区户籍人员和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考试的,湖里区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聘用。
4.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0年5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7.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聘活动之前。
9.本简章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考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简章(二)(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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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考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二).xls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考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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