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0人】
为加强绿春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绿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自动离职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详见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hhzrc.cn。
1、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拟报考考生可在2015年6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6月3日下午17:00时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考生填写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
2015年网上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等所要求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要求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专业必须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大类)中(如:岗位要求专业类别为法律类的,则包含法学、法律、经济法、国际法等专业,具体参考《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超过报名时限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审核不通过,考生不能再修改信息,请考生尽早注册并报名,以便能够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并顺利通过审核。
3、年龄计算
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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