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2014年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现将2014年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0、21日9:00-17:00,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州工业(宿州市胜利西路 573号,市内可乘1、6路公交到技工站下)。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属国外学历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应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