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乌海市政府机关(含参照)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及《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现对我市政府机关职位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格打印:考生从6月5日开始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二、时间:2014年6月8日—11日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乌海市政府机关(含参照)资格复审时间安排》(附件),考生本人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也有详细说明。
三、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滨河区市政府大楼东)8楼会议室。(乘20路公交车政府东门下车)。
四、考生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参加复审请提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可代审。
五、其他要求:
1、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服务期间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