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咸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对象
咸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咸宁市鄂南高级中学2号教学楼(咸宁市咸宁大道特2号)。
三、面试时间
2014年6月13日至14日上午(1天半)
每天上午8:30开考,下午1:30开考
考生集中时间:上午面试考生须在早晨7:20之前到面试大楼二楼总候考室集中;下午面试考生须在中午12:20之前到面试大楼二楼总候考室集中。
四、日程安排
6月13日上午 市直机关职位;
6月13日下午 县市区及部分乡镇机关职位;
6月14日上午 乡镇机关职位。
(咸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五、面试形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按市、县、乡职位分层设考。考生面试按所报职位,分时间分考场进行,面试考场、顺序分别以抽签确定。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职位排名。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证件遗失来不及到省考试院补办的,请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或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开具证明。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 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联系电话: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126407
咸宁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 0715-8057907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