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夏银川市灵武市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灵武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经灵武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监督机构
由灵武市人社局、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全程监督。
三、招录计划
灵武市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战斗员和通信员21名、驾驶员4名)。招录岗位为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消防通讯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抢险救援、车辆驾驶、接警调度等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灾等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男性,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或具有体育运动、车辆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临床医学、应急救援技术、文艺类、摄影摄像、视频编辑、新闻媒介策划编辑、美术设计、新媒体运营、办公文秘等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种岗位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29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8、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救援队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受过刑事、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7、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涉及社会不良行为等;
9、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等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五、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发布招录公告,各成员单位协同参与。本次招录由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录信息
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政治考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政治考核表发送至邮箱lwsxfjydd@163.com。咨询电话:0951-402900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近亲属)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录有关现场复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环节的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
5.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鉴定证书、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6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如实提交报名、政审资料,以上提供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三)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折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测评次数均为2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特殊岗位考评
驾驶员加试现场实操科目,实操成绩占体能成绩60%,体能测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体能成绩40%。其他特种岗位考核科目参照普通考生考核科目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灵武市人社局、灵武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加分:烈士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消防员、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的考生加10分。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体能*50%+面试*50%
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排列,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八)体检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经核实后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治审查
考察、政审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
(十)公示及录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审定后,对拟录用人员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劳动关系(随政策变化改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
拟录用人员开展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期间的个人生活用品及被装由个人自行准备(正式入职后被装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按标准统一发放)。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自接到录用通知报到时间为准)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相关标准核定,依据消防救援队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同时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合同解除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履行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工作职责,按照“两严两准”要求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奋战工作模式,每月轮休不低于8天,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公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被装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优先选拔担任副站长、班长、副班长等岗位并可享受岗位津贴。
(四)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五)依法加入工会,享受相关待遇、维护合法权益。
九、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录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经研究决定后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对外发布。如若招录条件、方式、时间等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录期内有效。
(四)对于考生在公开招录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后,试用期内有人员自行离职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照本次招录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补录。
(八)本次招录工作由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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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审准备资料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2024年灵武市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lw.gov.cn/zwgk/zfbmzsjgxxgk/lwsajj/gyhtlm_34589/gsgg_29665/202408/t20240806_461574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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