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厅和市教体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材料初审并确认);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南部县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南部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申请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一)体检
1.体检地点:
①高中、中职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67829;
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别申请者到南部县中医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部县城新区迎宾大道中医医院二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817-5577613。
2.体检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4日期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0:30。
3.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空腹;
②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两寸照片;
③体检时在体检表上注明申报学科。
(二)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3日8:00—10月14日18:00。
注: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几天,以免网络拥堵而影响本人申报。
(三)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然后进入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报。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五)材料提交
申请人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
1.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
2.网办材料
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看清以下要求再上传。
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学历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
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②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证书原件。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比对核验的,在“普通话证明材料”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测试机构证明原件。
③体检材料
提交体检医院统一提供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完整版,体检结论为“合格”,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应完整清晰。扫描时,将体检表首页(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签名、骑缝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与末页(有体检结论及医院公章)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中间两页横向合并扫描在同一页面,其他粘贴页(检查单)均需扫描上传。
④身份证明材料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⑤职务职称证明材料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⑥其他
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首页)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照片
本批次需现场提交照片。
交照片时间:10月16日—10月26日。(工作时间内)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交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报名号。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否则不予发证。
(六)材料确认
材料确认时间:10月14日—10月19日。
材料确认方式:网上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七)材料修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7日。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八)认定审批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请申请人按所报名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修改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持已毕业学历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认定和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做出认定结论。
领取方式:配送领取。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配送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六、特别提示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它未尽事宜在“南充教体” 和“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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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标题:南部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nanbu.gov.cn/xwdt/tzgg/t_201592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