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关于公开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海晏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岗位
计划选聘17名大学生到村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三)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有严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热爱乡村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2.协调能力强,适应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已经是村“两委”后备力量,积极参与村务工作,群众评价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乡镇党委和行政村组织推荐,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
3.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6.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原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现任村“两委”成员;
11.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二、选聘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截止。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对报名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籍、学历等)、政治面貌和政治表现鉴定、教育背景、技能特长、返乡情况、工作简历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查。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海晏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详情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现场审核,复印件以供存档,不退回)各1份。报名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海晏县党政综合楼四楼县委组织部(422室)
联系电话:0970-8632232 18409786020 18897315878
(二)选聘程序、时间和地点
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选聘均不设开考比例和具体岗位,选聘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海晏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海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联审和备案
在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后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民政、公检法司、财税、信访等部门,对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五)办理手续
拟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与被招募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原则上人员在本村任职,对无合适任职人选的行政村,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对选聘人员合理分配。
三、待遇
1.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公示等程序后,选聘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并纳入村级组织后备人才,任职次月起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报酬补贴,拟选聘人员按程序进入村“两委”后,按照现行村干部报酬标准发放报酬。
2.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工作表现、得到党员群众认可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由海晏县委组织部推荐参加“从村干部中考核聘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以及“从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等招录考试。
四、日常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培养体系。到村“任职”大学生纳入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库,落实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储备培养。对工作表现的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依法依规按程序选入村“两委”班子;条件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党组织副书记、书记。
(二)加强日常管理。对到村任职大学生按照村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请销假、入户走访等制度,对于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及时提醒、约谈;出现较大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考核管理。坚持“县选聘、乡镇管理、村使用”原则,选聘村做好日常考勤工作,乡镇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对招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纳入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考核范围,考核情况由乡镇存档管理和备案。
(四)动态优化调整。建立健全选聘大学生动态管理机制,对到村任职大学生因健康、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要终止服务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党委批准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报酬发放。所空缺岗位,根据选聘面试结果,按程序择优进行递补。选聘大学生在村任职期间如有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管理、不担当不作为、“躺平”混日子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程序清退,终止报酬发放,取消服务资格。
五、其他事宜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选聘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海晏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海晏县委组织部 0970-8632232
附加:1、海晏县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海晏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8日
原标题:海晏县关于公开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kjtHwUdAU1KdmL0AXG9vw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