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长宁县岗位)笔试拟加分的公示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邮编:644300)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长宁县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11月18日
原标题:宜宾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长宁县岗位)笔试拟加分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d8c6554c-8aec-4a02-b6f1-79e2cbebc31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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