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14人】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卫健系统中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城区医疗卫生机构。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工作任务完成后协调组自行解散)。
组 长:刘 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新远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黄发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总医院党委书记
成 员: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总医院分管领导。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市总医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选调范围
(一)市总医院岗位面向本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其他岗位面向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共选调14名人员,其中市总医院4名、市人民医院3名、市中医院1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市疾控中心3名、市皮防所1名、市结防所1名。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服务期要求且已满服务期的正式在编人员(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需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周年;考入或调入乡镇卫生院满服务年限;省、赣州市定向医学生规培时间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计算,必须任满所签协议的服务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见《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1.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为本岗位选调最低条件。
2.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二四版)所列为准。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或正在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公告和报名
1.公告。公开选调工作开展前,由协调组办公室将公开选调相关事项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
2.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到瑞金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402室(市人民医院体检楼402室,咨询电话:0797-2526009)现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市总医院4个选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需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取消选调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6)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协调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电话关机、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闭卷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为8个类别:医学类(含中医临床类、西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科目代码分别为51、52、53、54、55、56)、财会类(科目代码21)和综合管理类(科目代码11)。其中中医临床类、西医临床类、医学技术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药剂类、护理类笔试内容为专科专业知识,财会类笔试内容为社会科学专技类知识,公共卫生管理类、综合管理类笔试内容为卫生健康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放弃选调考试等原因,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继续开展面试。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协调工作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市总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考察。由市卫健委、市总医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已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调动或试用等程序。
1.对于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委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对于报考市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皮防所、市结防所的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结束由市卫健委、市总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试用期要求,试用期内发现不适应岗位的,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3.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选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瑞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瑞金卫健系统公开选调14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dGNLWy-vLuUJ_kpKvBJM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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