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恩施州利川市市直机关第一次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利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第一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市委政研室计划公开选调2人。具体职位详见《利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第一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利川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须满5年,选调生须按照分配时政策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违规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至2025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由所在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人员提交的《利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第一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市机关综合大楼526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市委党校。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所需的用具由考生自带。
(二)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按5:1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由选调单位组织,满分100分。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考察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公布。
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研究确定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选调职位要求,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调动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十、公开选调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利川市2025年市直机关第一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lichuan.com.cn/zwxxc22d264d/300638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