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台江县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85人公告
12.经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台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考一个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的考生,政审前,先按到低分的顺序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后,再进行政审。
社会化聘用人员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外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县人社局行文聘用之日起7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是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8956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5-5322331中共台江县纪委、台江县监察局
原标题:台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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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