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塔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选调6人公告
为充实塔城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力量,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塔城地区公开选调6名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塔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6名。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地区各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族别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法律、计算机、经济、会计、审计、文秘等专业者;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其它选调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采取张贴通知、新闻媒体等形式向全地区发布公告。
(二)报名
1、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塔城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
3、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9月6日。
4、报名地点:塔城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党政综合大楼B区一楼105室)。联系人:夏莉英、张壤予;电话:0901-6280272、13649969990、13679989333。
(三)资格审查
塔城市纪委干部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