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00人】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同意喀什地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批复》(新人社函〔2015〕606号)及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平就业,优化队伍结构,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实际,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2015年应届及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的工作人员;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4、参加201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人员;
5、2012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4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2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2015年11月24日—12月4日中午14: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5日下午18: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0日—11日
(四)笔试:2015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