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00人】
(五)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9日—21日18:00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2日—23日14:00
(七)面试:2015年12月26日开始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3、网络报名期间,定期在网站“网上查询”栏公布招聘岗位当前累计报名人数,请注意查询,理性报考。
4、报名、缴费后,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考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考点设在喀什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其它证件、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5)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不同学科方向双学士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5年12月19日前在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确认。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登陆网站下载打印),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部门(基层办)相关 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