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师范大学招聘公告【招141人】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学科研岗位、硕士教学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五、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流程
(一) 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学科研岗位
1.招聘岗位
理想人才岗位(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岗位、校特聘教授岗位、校渤海学者岗位、博士点、硕士点、学术骨干。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2. 招聘对象
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在国内外高等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特别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放宽至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
3.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时间为全年招聘。
4. 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或通过天津师范大学主页、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天津师范大学主页→组织机构→机关部门→人事处)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⑴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⑵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的检索工具,如SCI、SSC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⑶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配套条件要求等。
5. 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并在人事处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
6.考试和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7.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8.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要求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网站和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期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 硕士教学科研岗位
1.招聘岗位
特殊专业及紧缺学科所需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