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180人)
2.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
各州市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签订承诺书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相关州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十一)录用
签订承诺书后,将选调生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按照《云南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原标题:云南省2016年选调生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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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云南省选调生名额分配表
2.2016年云南省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
3.2016年云南省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6年 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