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普洱市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招聘)推荐表》。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五)职业、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交复审单位留存)。考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岗位的专业需求,但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报名时凭职业、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为依据报考岗位(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
(六)要求通过司考的岗位,对于2015年通过司考的考生,如不能提供通过司考证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绩通知单替代。
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法用工合同的问题
(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协议、聘用合同等)的考生,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特别提醒:服务期满已到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县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时间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解除合法用工合同。公务员考录不凌驾于其他合法用工合同之上,不可能由于通过公务员考试强制解除其他合法用工合同。同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能兼职,所以建议考生先行与签订用工合同单位的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协商有关解除合同事宜。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在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处理。
与用工单位签订有用工合同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且已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如考生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用工单位同意解除用工合同的,考生应准确把握与用工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时机,不必急于与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如果最终没有被录用,可以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
六、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必须及时地登录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及相关文件,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考试录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复审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其他干扰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七、面试预告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二)面试地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三)面试方式: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采用情景模拟面试方式(模拟法庭控辩)。2.非助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的其他详细情况详见后续的面试公告。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9-8881003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879-2827314
原标题:2016年普洱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