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16年公招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48人】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涪城区监察局0816-224034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6-2263419
涪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6-2213704
附件:
1.2016年涪城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016年 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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