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
伊春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是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财会专业人员4名。具备财会学、财会电算化、财会统计、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统计、实用会计等专业。
2、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具备电子计算机、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操作及运用、计算机及应用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应用、计算机实用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应用、计算机系统维护等专业。
3、文秘专业1名。具备办公自动化与文秘、公共关系与文秘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科技文秘、秘书、秘书学等专业。
4、法学专业人员1名。具备法律事务、法律学、法学、法学理论、行政法、行政法律事务、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专业。
5、保险业务经办人员3名。专业不限,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应聘财会专业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七)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