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政审(五)体检 (六)试用及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10月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场一楼大厅)
联 系 人:高峰
办公电话:0458—3604294
手 机:13664580188
(四)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项目生证明材料、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以及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6年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2、考生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3、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生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前由市人社局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