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信阳市报名工作补充公告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的工作安排。现就信阳市公务员录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市计划定向招考390名(不包含固始县和地税系统)其中:市直单位77名,县(区)直单位144名,乡镇机关169名。信阳地税系统15名,固始县65名,固始地税系统3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全日制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见附件1。
(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界定,按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如何理解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六项所规定的“从事法律工作”的意见》(〔2001〕高检政发第23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固始县和信阳地税系统的考生均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8: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