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招21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县事业单位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不足的问题,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现将2017年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按需招聘、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昌宁县特殊教育、昌宁县广播电视台的其他条件外);
(五)热爱昌宁,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昌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单位紧缺人才需求情况,2017年昌宁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一)教育系统8人。其中,昌宁县第一中学4人、昌宁县第二中学3人,昌宁县特殊教育1人。
(二)卫计系统6人。其中,昌宁县人民医院4人、昌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三)交通运输系统3人。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四)住建系统2人。昌宁县性住房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