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招21人】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毕业后,于2017年7月30日前持招聘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报到,同时将学籍档案转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后续的体检及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及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凝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办理齐备招聘手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档案管理。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才市场保存,如有不封存或有异常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有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16〕152号)精神,经县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审定后,聘用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75—7130429
县人社局:0875—7131399
县教育局:0875—7130700
县卫计局:0875—7130609
县交通运输局:0875—7120646
县住建局:0875—7130369
县水务局:0875—7130732
县广播电视台:0875—7130144
监督电话:0875—7130187
原标题:2017年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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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