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8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19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5、作“大方县户籍”限制是指截止到2017年4月18日户籍在大方县(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即原竹园乡、双山镇、文阁乡、响水乡、普底乡、大水乡、沙厂乡、百纳乡、黄泥乡和凤山乡白鸡村、联兴村)的人员。“大方县生源”是指原为大方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6、大方县所管理乡镇(不含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截止2017年4月由大方县管理,工资由大方县财政承担)一届及以上且现仍在任的人员,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注:(1)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为县城所在地乡镇拆分,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在定向招聘范围;(2)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竹园乡、双山镇、文阁乡、响水乡、普底乡、大水乡、沙厂乡、百纳乡、黄泥乡和凤山乡白鸡村、联兴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