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杭州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
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和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 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各招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3.其他条件要求
(1)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2)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报考监狱戒毒单位狱医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5周岁(198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军事技能测评达到规定要求。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 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部分职位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7)留学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规定,由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四、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2月7日0时— 2月12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月10日0时—2月12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2月12日17时—2月1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月16日0时—2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月21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月16日0时—2月24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3月11日9时—3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市级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笔试科目《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区、县(市)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笔试科目《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报考乡镇机关面向 村干部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街道机关面向 社区干部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
2014年3月16日
上午:9:00—11:30 《申论》(A卷或B卷)或《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社区工作知识》
下午:1:3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或B卷)
4:10—5: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