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醴陵市国土资源局下设二级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18人】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下设二级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单位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范围内具有全额拨款身份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02室
联系人:唐坤
联系电话:0731-23240958 17716761987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