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龙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7月11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2)招聘人数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且书面通报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
(4)联系人:田向阳,咨询电话:0452—58520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龙江县政府网)。
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