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望江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30人】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7年 8月 12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
(2)专业知识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幼教专业知识7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1: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截止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告。
1.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方案。
2. 专业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中如遇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