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招聘聘用制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人】
为满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3人,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负责招聘工作的笔试、面试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限户籍;原户籍地为本区现仍在本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限户籍;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在聘期内的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配偶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部分专业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放宽到唐山市或天津市宁河区户籍。
4.符合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芦台经济开发区本区户籍人员和本区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原户籍地为本区现仍在本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符合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30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必须是指2017年7月20日前在区公安局已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3人,其中区直机关及海北镇政府38人,中小(幼儿园)35人(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现为我区聘用制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府网(www.lutai.gov.cn/)和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分别录取,不得兼报。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7:00。超过时间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