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副院长选聘公告【招18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副院长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到旗卫生计生局报名(209室,联系电话:4220802)。
3.资格审查。查验材料为:《准格尔旗直公立医院副院长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任职文件和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无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汇总审查合格人员,填写《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副院长选聘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选拔、确定拟聘人员
1.原任副院长的考核选拔。
具备选聘资格条件的原旗直医院副院长的考核,分为四个步骤进行。一是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单位正式职工的80%以上。二是由旗直四所公立医院院长测评。三是在旗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中进行测评。四是在旗直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中进行测评。考评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占60分,四所公立医院院长测评占20分,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测评占10分,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测评考核结果现场统计并公布。考评总分70分以上(含70分)即为考核合格并确定为四所医院的拟聘人选(测评考核不合格所空名额在新竞聘人员中递补)。
2.新竞聘副院长的考核选拔。
新竞聘副院长的民主测评考核,分为五个步骤进行。一是进行演讲测评。二是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单位正式职工的80%以上)。三是由旗直四所公立医院院长测评。四是在旗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中进行测评。五是在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中进行测评。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演讲测评占30分,民主测评占30分,四所公立医院院长测评占20分,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测评占10分,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测评考核结果现场统计并公布。
3.确定聘用人选。
测评考核结束后,共产生拟聘人选18名。各公立医院院长根据本医院选聘职位数量和学科建设情况在上述拟聘人选中提名副院长人选(院长和应聘者双向选择),提交旗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任手续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确定的副院长人选负责办理聘任手续和相关人事手续,聘任期为4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相关待遇和责任
协助院长对医院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要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承担社会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选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二)竞聘人员要正确对待竞选,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制度和回避制度;
(四)参加考核选拔人员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和不良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原标题:准格尔旗旗直公立医院副院长选拔聘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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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