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昆明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招3人】
(三)缴费标准及打印准考证。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9月20日9:00至9月27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8日09: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本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的相关事项由昆明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3.报名人员填报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所载通知为准。
2.类别和科目: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其中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两个科目的考试。
3.方式:集中考试、统一试题、闭卷。
4.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1.面试前,由昆明仲裁委员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自动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不按规定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1)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2)学历、学位证书和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法律职业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个人成绩、成果和特长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已就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4)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终止应聘程序。
(5)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1.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岗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测试。
2.面试方式。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分内容、要求和标准由昆明仲裁委员会制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