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平度市招聘300名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平度市生源(或户口),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 中专(含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6. 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职业高中或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除外);
7. 现已纳入市镇财政统筹保险的幼儿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平度市人民路79号,平度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2017年平度市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其《报名登记表》视为无效。报名时同时收取70元的考试费用。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无业证明(平度籍应聘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劳动所出具);
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
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1.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课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弹唱、绘画)。
2. 面试安排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7人的,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招聘计划8—14人的,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招聘计划15人以上的,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