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开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招30人】
八、聘用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筹分配到各用人单位,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供。
(二)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激励和措施
1.聘期内,享受开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水口医院为二类),并按照省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相关规定,年度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再补助6万元。
2.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3.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开人社〔2010〕69号)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0750-2257303,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750-2252002。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受理,电话:0750--2252002。报名资格条件解释由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报考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原标题:【招聘公告】2017年开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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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开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xls
开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