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第八中教育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招22人】
2.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时间暂定于1月21日(周日)下午2:00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1月20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在开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之前,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环节。不合格者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包括专业素养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采取现场上课(片段)、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或专业素养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任一科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总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同一考官组所在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室平均分,方可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学历层次、获得奖学金等次高者优先。上述项目皆一致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拟签约人选。
拟签约人员和招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在考试考核总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到、体检和考察
1.报到。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岗位要求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报到后,统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者,2年内(即2018年至2019年)不得报考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安排可登录渝北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ybrs.gov.cn/)、渝北区教育信息网
(http://www.cqybedu.com)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