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宣汉县考试招聘20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 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考生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其中,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招。
4.报名涉及年龄放宽、工作经历等条件者,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每年(3、6、9、12月)工资单等材料。
5.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6.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均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招聘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公招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时间为2018年4月9日(9:00点-17:00点)。申请加分的地点为:宣汉县人力资源市场(宣汉县人社局办公楼,东乡镇解放中路591号)。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申请加分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届时未提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科目
本次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内容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见附件3)。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笔试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申请调整到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也可向报考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退费。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在拟定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但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后,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致使实际通过资格复审只有1人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