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龙江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4人实施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2014]25号)及黑卫基层规发〔2018〕1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龙江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3人,药学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5月2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可以到龙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点:龙江县卫生局人事宣教股。联系电话:0452—5863571 13895953422
2、应聘人员也可以在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助完成,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 宋玉学 王宇平
成 员: 韩 冰 孙国峰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咨询:0451-5863571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18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当地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