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龙江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4人实施方案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制管理。
(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当地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负责拨付。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招聘方案及申报需求计划
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提出所辖乡镇卫生院拟聘岗位需求计划,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后上报省、市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黑龙江省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上发布,同时在龙江县政府网、龙江电视台公布。
(三)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公布时间:4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
3、录用结果公示时间:6月上旬;
4、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6月下旬。
5、招聘大学业生正式上岗和起薪时间:9月1日。
六、措施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严肃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4、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丁亚军
副组长:宋玉学 张忠民 王宇平
成 员:韩 冰 贺静峰 孙国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宇平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招聘工作。
原标题:2018年龙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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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龙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