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靖江市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为了更好地选拔专科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19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至2001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18、2019年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7年及以前的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健委),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济宁医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①济宁医学院多媒体教室;②靖江市卫健委人事科(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一号行政主楼508室)
2.报名联系电话: 0523-89180508 15952629191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9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2017年及以前的临床医学(辅修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或精神医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卫健委提出意见,经靖江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