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靖江市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2019年4月17日于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岗位表》上专业要求中所学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5.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暂保留所报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进入体检程序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靖江市卫健委及招聘单位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需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交招聘单位留存,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拟聘用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卫健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508(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0292126(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0596(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济宁医学院:jswsxy.jnmc.edu.cn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www.ng.gov.cn/col/col7193/index.html
原标题:靖江市2019年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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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g.gov.cn/art/2019/4/2/art_7193_34498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