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公务员(黄山)考试公告【招331人】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市直招录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市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垂直管理机关按规定报省有关部门审核。
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市直招录机关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 2015年2月5日起,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市招录公告于3月29日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先锋网(www.hsxfw.gov.cn)、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www.hsrskp.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1、政策咨询:0559-2355345 0559-2355043
2、考务和技术咨询: 0559-2354480
3、监督举报: 0559-235540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4月1日-4月1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黄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